2025-11-19 18:10
来源: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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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和《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钦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及审核操作指南的通知》等精神,经我局会同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本批次210份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3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钦州市交通运输局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署真实姓名)。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永福西大街6号
电话:0777—2189118
附件: 钦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第四批审查结果公示(符合申报要求)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