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5/G242那丽经钦州至三娘湾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钦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技术审查,目前已修改完善。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众参与说明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二)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三)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公众参与说明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现将《G325/G242那丽经钦州至三娘湾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G325/G242那丽经钦州至三娘湾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附件1:G325/G242那丽经钦州至三娘湾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文本.pdf
附件2:G325/G242那丽经钦州至三娘湾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