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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公告送达

发布日期: 2026-01-14 17:20

黄伟:

你因2025年03月25日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 2025 年 08 月 14 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你未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先后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催告书》(案号:桂 0703交罚〔2025〕0102号),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案号:桂 0703交罚〔2025〕0102号)(本公告将在钦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桂 0703交罚〔2025〕0102号)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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