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桂0704交罚〔2025〕0327号 | 博白县致远运输有限公司(桂K16663重型半挂牵引车粤P9190挂重型货车)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1号)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博白县致远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情节较轻及以上。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7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2 | 桂0700交罚〔2025〕0048号 | 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桂A09981D、桂AAB88挂)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桂A09981D、桂AAB88挂)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7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3 | 桂0700交罚〔2025〕0049号 | 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7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4 | 桂0700交罚〔2025〕0050号 | 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桂A09981D、桂AAB88挂)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广西宏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桂A09981D、桂AAB88挂)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7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5 | 桂0703交罚〔2025〕0354号 |
钦州市琛达物流有限公司(桂 NE6663)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钦州市琛达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10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6 | 桂0703交罚〔2025〕0352号 |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桂 NDB2668)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案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 号)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11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7 | 桂0703交罚〔2025〕0353号 | 钦州市琛之邦物流有限公司(桂 ND2821)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钦州市琛之邦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11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8 | 桂0703交罚〔2025〕0357号 |
钦州市钦南区港润建筑材料批发经营部(桂NB0093)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案 |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公路、水路部分)》(桂交规〔2024〕1号 )第二大点第十四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 号)的规定。 | 不予处罚 | 当事人钦州市钦南区港润建筑材料批发经营部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况,本机关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 2025/11/11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9 | 桂0703交罚〔2025〕0351号 | 钦州桂明物流有限公司(桂 NE1568)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钦州桂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12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 10 | 桂0703交罚〔2025〕0356号 |
广西仁睿物流有限公司(桂 P82557、桂 P1265挂)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当事人广西仁睿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本机关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的处罚决定。 | 2025/11/13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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