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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4-02 17:30

现就《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背景和依据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桂财工交〔2022〕1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广西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承运人责任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0〕7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广西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承运人责任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管发〔2023〕1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村客运(含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城市交通(含城市公交、巡游出租车)等行业健康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

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包含五章、二十一条,分别为总则、职责分工、补助申请和发放程序、绩效与监督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是总则,共四条,指出了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的法律政策依据,规定了专项资金的特指范围和内容,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第二章是职责分工,共三条,明确了企业职责、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设置单独台账核算补贴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

第三章是补助申请和发放程序,共八条,规范了专项资金补助申请和发放程序,明确了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握好企业(个人)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集体研究、结果公示等程序重要环节,做好专项资金管理。

第四章是绩效与监督管理,共三条,规定了项目绩效执行和监控、公开和监督检查、违纪违法处理等相关要求。

第五章是附则,共三条,主要是对其他自治区支持农村客运财政补贴等作出例外规定,规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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