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队机关各科室、钦南执法大队、钦北执法大队、应急机动大队:
广西“三月三”、清明、“五一”等长假即将到来,为吸取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结合近期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辖区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4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通过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台账、询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形式,主要检查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100%取得“两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全部通过“晓瑞安全”APP加强安全学习教育;
(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全覆盖达到100%;
(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月的培训率是否达到100%;
(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动态监控中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对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公司是否在运输行为结束一个月内严肃处理。
三、工作分组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4个检查组,由支队领导分别带队到相应企业进行检查。
(一)第一组
组长:赖军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邓国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监管科科长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钦州市众力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华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钦州键钦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冠华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长盈物流有限公司。
(二)第二组
组长:王宝杰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杨建雄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监管科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广西天泽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明泰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路安运输有限公司、钦州骏马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第三组
组长:潘凌志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曹瑞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机动大队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钦州市新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顺源运输有限公司、钦州市恒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桂钦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广西嘉茂物流有限公司。
(四)第四组
组长:刘柠华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林海忠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稽查科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广西钦州市常鑫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赣粤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泰禾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广西云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至胜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被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资料台账。
(二)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督导职责,认真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详见附件),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辖区执法大队。大队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要跟踪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辖区执法大队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督导检查结束后3日内,各组要将本组的督导检查照片、记录等有关资料及时交给安全监管科汇总,联系人:吴宗明,电话0777-2188166,电子邮箱:fak2877522@163.com。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生产执法督导检查记录表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