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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26 09:00

支队机关各科室、钦南执法大队、钦北执法大队、应急机动大队

广西“三月三”、清明、“五一”等长假即将到来,为吸取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教训,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结合近期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辖区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4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通过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台账、询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形式,主要检查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100%取得“两类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全部通过“晓瑞安全”APP加强安全学习教育;

(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对车辆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全覆盖达到100%;

(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月的培训率是否达到100%;

(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动态监控中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纠正,对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公司是否在运输行为结束一个月内严肃处理。

三、工作分组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4个检查组,由支队领导分别带队到相应企业进行检查。

(一)第一组

组长:赖军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邓国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监管科科长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钦州市众力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华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钦州键钦物流有限公司、广西冠华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长盈物流有限公司。

(二)第二组

组长:王宝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杨建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监管科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广西天泽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明泰物流有限公司、广西钦州市路安运输有限公司、钦州骏马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三)第三组

组长:潘凌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曹瑞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急机动大队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钦州市新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钦州市顺源运输有限公司、钦州市恒益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桂钦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广西嘉茂物流有限公司。

(四)第四组

组长:刘柠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林海忠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稽查科干部

       企业所在辖区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大队指派)

    负责督导检查广西钦州市常鑫盛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广西赣粤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泰禾顺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广西云丰通物流有限公司、钦州市至胜物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被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资料台账

(二)督导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督导职责,认真填写督导检查记录(详见附件),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辖区执法大队。大队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要跟踪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辖区执法大队要依法立案查处。

(三)督导检查结束后3日内,各组要将本组的督导检查照片、记录等有关资料及时交给安全监管科汇总,联系人:吴宗明,电话0777-2188166,电子邮箱:fak2877522@163.com

附件: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生产执法督导检查记录表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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