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总局令2016年第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1〕122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报备,我局组织现场查看,并公示无异议。现将《钦州市符合要求的动态监控服务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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