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具体承担钦南区、钦北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或区域性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
3.依法行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具体承担钦南区、钦北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具体承担市辖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设8个科室(大队)、2个派出机构。8个科室(大队)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信息装备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应急机动大队;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南执法大队、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北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376007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97.74万元,同比增加236.73万元,增长8.9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84.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234.63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补发2023年基础绩效增量,二是增加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运行经费。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2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2.10万元 ,增长18.82%,主要原因:一是钦州市社保局退回2021年多收1.94万元职业年金,二是收回2021年-2023年度多付职工差旅费0.16万元。
(二)支出总计2897.74万元,同比增加236.73万元,增长8.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71.44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75.45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计缴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45.6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同比增加18.58万元,增长14.62%,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等缴纳基数增加。
3.农林水支出(213类)3.7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驻村工作费用。同比增加3.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一名驻村第一书记费用。
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2070.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补发基础性绩效增量以及执法管理工作运行经费。同比增加129.14万元,增长6.65%,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23年1-7月基础性绩效增量,二是新增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运行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93.1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7.66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包含当年发放2022年和2023年的基础绩效增量,基数较2023年增大,缴费相应增加。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13.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增加2.10万元 ,增长18.82%,主要原因:钦州市社保局退回2021年多收1.94万元职业年金,收回2021年至2023年度多付职工差旅费0.16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52万元,项目支出115.9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8.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6.3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退休人员记账式职业年金。
(四)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0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政策发放的死亡职工其家属抚恤金。
(五)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6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0.0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七)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费用。
(八)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0.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办公及交通综合执法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3.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4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74万元,支出决算3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3.39万元,同比增长9.9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00万元,同比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同比增加3.64万元,增长11.05%。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3辆(其中:从原涉改单位带编划入实际使用10辆,实际使用未办理划转手续3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同比持平。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3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同比增加3.64万元,增长11.05%。主要原因是2024年加大路巡路检执法力度,以及执法车辆残旧(4辆执法车使用年限均为10年以上,9辆执法车使用年限均为15年以上),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大;同时由于执法车辆喷执法车辆标识和安装警灯工作未如期开展,因此比2024年度预算数54.74万元,减少17.32万元。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执法车辆喷执法车辆标识和安装警灯等工作未如期开展,因此比2024年度预算数54.74万元,减少17.32万元。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加大路巡路检执法力度,以及执法车辆残旧(4辆执法车使用年限均为10年以上,9辆执法车使用年限均为15年以上),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大。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75%,同比下降21.19%。主要用于来访人员减少。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13个批次、共计120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3个批次、12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减少。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访人员减少。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度增长0.00%,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账共有车辆11辆(从原涉改单位带编划入11辆,其中:实际使用10辆,待报废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艘(执法工作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115.95万元万。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3.3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76%;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6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24%;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底追加的“钦州市治超系统接入交警平台”预算,研发时间短,年内完工后未完成验收支付,未能执行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多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预留足够的项目建设时间,并加强项目建设期的跟踪督促。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执法行政强制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3万元,执行数为4.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交通综合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所发生的过磅费、停车保管费等费用的支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