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和国防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全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2.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铁路行业及水路等运输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依职责监督实施。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拟订全市交通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协调全市港口、高等级公路、铁路规划建设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从业单位资质和行业信用体系管理。指导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水路客货运输有关管理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相关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
7.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融资规模和方向。协调全市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全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本部门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督。指导并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
8.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监测分析运行情况。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及信息化建设。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市和城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市级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属于行政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共设8个科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法规安全科(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规划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建设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
2.直属事业单位。(1)公益一类参公单位1个,即市渔船检验站,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经费来源均为财政全额拨款;(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即市交通战备机械工程队,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376钦州市交通运输局(一级预算单位)。
(二)376001钦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三)376007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四)376009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五)376010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六)376006钦州市渔船检验站(二级预算单位),属于独立核算单位。
钦州市交通战备机械工程队属于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纳入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479.48万元,同比增加3,927.25万元,增长28.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09.3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增加3,959.21万元,增长35.19%,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2.事业收入0.0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 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其他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
6.上年结转和结余2,270.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31.96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支出总计17,479.48万元,同比增加3,927.25万元,增长28.9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12.0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同比减少34.03万元,下降73.93%,主要原因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奖励项目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206类)3,000.0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经费拨款安排和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缺口补贴。同比减少1,760.00万元,下降36.97%,主要原因是这方面项目资金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666.56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48.72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19.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同比增加16.93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年内新增在职人员。
5.节能环保支出(211类)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本级交通公共运营补助。同比增加1,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功能分类调整到节能环保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212类)57.50万元,主要用于洞利至八寨沟旅游公路项目和《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工程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采购。同比减少80.50万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这方面项目资金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7.农林水支出(213类)7.4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同比增加3.07万元,增长70.41%,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驻村工作队员,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经费增加。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9,068.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费用、办公经费、2024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4年广西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自治区补助资金等。同比增加3,884.58万元,增长74.93%,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类)865.1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同比增加865.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主管部门新增这个项目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95.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22.66万元,增长8.31%,主要原因是2024年计提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上年增加。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17.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用。同比减少8.35万元,下降32.54%,主要原因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用支出减少。
12.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同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2,270.1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减少31.96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98万元,项目支出10,127.7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人员专项补贴经费。
(三)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0.0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经费拨款安排和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缺口补贴。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5.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68.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等。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规定的比例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规定的比例计算的职业年金。
(八)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死亡抚恤金。
(九)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9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
(十)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计缴医疗补助。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6.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计缴医疗补助。
(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89.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计缴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三)减排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00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本级交通公共运营补助。
(十四)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选调生到村工作财政补助资金。
(十五)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市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补助经费。
(十六)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34.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性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移动通讯补贴、物业补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聘人员定额补助等。
(十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6.99万元,主要用于路泰雅园限价商品房项目总成本和房价审计费用和赴加拿大、香港参加第8届河口海岸国际研讨会因公出国(境)经费。
(十八)公路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96.4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缺口补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和五皇山旅游公路BT项目工程尾款。
(十九)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58.4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钦州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巡查和公路非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建设(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
(二十)公路运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48.0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建设工作经费、编制钦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规划(2022—2025年)、局本级聘用人员经费和2023年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经费。
(二十一)船舶检验(项)支出决算为11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资性支出、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移动通讯补贴、物业补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已聘人员定额补助等。
(二十二)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26.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平陆运河项目建设工作经费、2021年度广西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2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3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资金、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024年广西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自治区补助资金等。
(二十三)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66.18万元,主要用于贵阳至钦州港专列铁路成本增加及运价下浮奖励资金和动车开行补助资金。
(二十四)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5.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41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60万元,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50万元,主要用于洞利至八寨沟旅游公路项目和《北部湾综合货运枢纽智能管理平台》一期工程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设备采购。
(二)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65.10万元,主要是用于2024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六、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3.84万元,支出决算6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0%;支出决算数比2023年度增加11.47万元,增长23.6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7.99万元,同比增加7.9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2024年本单位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次。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示》(桂政办外字〔2024〕A0853号),市政府安排出国(境)参加第8届河口海岸国际研讨会和开展经贸洽谈、投资促进活动,年内追加预算费用。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安排出国(境)参加第8届河口海岸国际研讨会和开展经贸洽谈、投资促进活动。
(二)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同比增加3.74万元,增长8.44%。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2024年末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21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无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2023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2024年度无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支出4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3%,同比增加3.74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油耗高和维修费用大。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和维修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严控费用支出,尽力减少不必要费用支出。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有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油耗高和维修费用大。
(三)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0%,同比减少0.26万元,下降6.1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检查调研工作人员。据统计,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51个批次、共计378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1个批次、37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支出和接待标准。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4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决算数存在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支出和接待标准。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3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4.28万元,增长4.58%。主要原因是征订党报党刊费用和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0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9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3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5,108.50万元,执行数15,209.37万元。自评得分为92.06分,评级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符合,资金使用效益良好,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实现程度较好。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项目81个,项目支出总额11,000.31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绩效自评结果为:7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068.3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6.4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3.35%;1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931.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3.5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6.6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个别项目在绩效目标设定不太合理。(2)预算资金执行率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3)资金项目年末结转结余较多,尤其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消化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1)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学习,指导资金使用科室、局属单位在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时要科学合理。(2)加强领导管理责任,提高责任意识,确保资金消化进度提高,督促企业加强档案管理和数据整理,确保资料齐全、数据及时入库。(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完善拨付程序,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确保拨付程序合理合规。(4)加强预算支出分析,增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预判能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追加事项,跨年项目资金尽量按项目进度分次申报资金。加强资金计划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落实项目进度跟踪和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审核和使用,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5)我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在财源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多方面多渠道增加市本级财力。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疫情防控运输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00万元,执行数为25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项目设立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023年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自治区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0.00万元,执行数为4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项目设立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级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3.40万元,执行数为323.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达到了项目设立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市本级交通公共运营补助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过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得分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项目设立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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