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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25-03-07 12:1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具体承担钦南区、钦北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或区域性重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责。

(三)依法行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具体承担钦南区、钦北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组织指挥跨区域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具体承担市辖区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8个科室(大队),2个派出机构。8个科室(大队)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信息装备科、工程质量监督科、应急机动大队;2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南执法大队、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北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钦州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5收支总体情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预算2,483.63万元,支出总预算2,483.63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减少139.77万元,下降5.33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总支出较上年减少139.77万元,下降5.33 %,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收入预算说明。

2025收入总预2,483.63万元,同比减少139.77万元,下降5.3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3.63万元,同比减少139.77万元,下降5.3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5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减少(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支出预算说明。

2025支出总预算2,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7.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90%,同比减少153.97万元,下降6.38%;项目支出22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同比增加14.20万元,增长6.70%支出的主要原因与收入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387.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60%,同比减36.72万元,下降8.66%。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2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5%,同比减少10.04万元,下降7.28%。

3)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774.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43%,同比减少80.66万元,下降4.35%。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94.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同比减少12.35万元,下降5.9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2,257.5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90 %,同比减少153.97万元,下6.3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54.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15%,同比减少153.74万元,下降7.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236.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10.46同比减少15.40万元,下降6.1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3.4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4%,同比增加15.18万元,增10.24%。

资本性支出预算3.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5%,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2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0%,同比增加14.20万元,增长6.7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36%,同比减少29.40万元,下降79.4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6.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46%,同比增加35.13万元,增长20.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预算11.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8%,同比增加8.46万元,增长261.11 %

二、2025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57.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6.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163.8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物业补贴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4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3.事业单位医疗74.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工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53.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1,77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90万元,项目支出226.12万元,主要是支付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以及为完成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执法工作支出。

6.住房公积金194.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5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5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43.6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1.70万元。

(二)2025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3.60万元,比年预算67.74万元减少24.14万元,同比下降35.64%202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5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预算1.90万元,同比减少0.50万元,下降20.83%。主要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和检查工作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次数和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预算41.70万元,同比减少23.64万元,下降36.1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5年预算0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41.70万元,同比减少23.64万元,下降36.18%。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节约经费。

第四部分:2025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239.48万元,同比减少15.40万元下降6.0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77.08万元,同比减少0.30万元下降0.39%,其中:集中采购77.0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30万元下降0.39%;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同比减少0.88万元下降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08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3.3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63.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支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机构改革单位未核定编制数)。实有使用车辆13(从原涉及单位划入带编车辆10辆,实际使用未办理划转手续带编车辆2辆、无编车辆1,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执法车辆13辆(越野车4辆,小型普通客车6,轻型栏板货车2辆,小型非载货专业作业车1辆)。实有交通执法工作艇1艘(船名:桂交巡0701),冲锋舟2艘。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支队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预算资金226.12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152.17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钦市编办发〔2020〕102号)的通知精神,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开展执法工作,需要执法工作经费152.17万元,主要包括:执法装备购置及配套流量卡使用费、执法服装购置(按规定年限更新)、行政强制费(支付查扣违法车辆的停车保管费、拖车费、过磅费等)、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场所物业费、执法差旅费(含安全检查差费)、执法培训费、电脑维修(护)费等。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