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制定全市铁路、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港口、铁路、高等级公路等行业协调工作,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四)组织研究全市铁路建设发展的重大政策、跟踪、指导全市铁路建设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全市铁路资产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客运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维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的行业监管。
(六)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工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路政管理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客运出租汽车、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市场、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客货运代理、运输信息服务、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战备工作。
(九)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并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协调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开展本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局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含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共有直属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是局机关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钦州市渔船检验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法规安全科(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规划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建设科、运输科、铁路协调科8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227人,实有在职208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09人,后勤服务控制数6人,单位自聘人员27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22人,编内实有在职21人,市纪委派驻编4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23人,后勤服务控制数4人,单位自聘11人。
2.局属二层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1)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事业编制15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39人、退休人员80人、聘用人员6人(其中:执法船员2人、辅助管理人员4人)。
(2)市渔船检验站
钦州市渔船检验站核定事业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退休1人,后勤服务控制编2人。
(3)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核定事业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退休2人,聘用人员4人。
(4)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核定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7人,退休3人, 聘用人员6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0,460.9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73.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1500.00万元和“2024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3,335.00万元等。2024年支出总预算10,460.9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73.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1500.00万元和“2024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3,335.00万元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0,460.90万元,同比增加4,437.98万元,增长73.6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60.90万元,同比增加4,484.33万元,增长75.0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1500.00万元和“2024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3,335.00万元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0,46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25%,同比增加132.75万元,增长3.73%;项目支出6,77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75%,同比增加4,305.23万元,增长174.4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1500.00万元和“2024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3,335.00万元等。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2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4%,同比增加92.46万元,增长17.47%。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0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9%,同比减少1.19万元,下降0.57%。
(3)节能环保科目支出预算1,00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56%,同比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00%。
(4)交通运输科目支出预算8,279.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15%,同比增加3,302.79万元,增长66.36%。
(5)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312.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99%,同比增加25.91万元,增长9.03%。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科目支出预算3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同比增加18万元,增长90.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68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25%,同比增加132.75万元,增长3.73%。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57.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93%,同比增加77.01万元,增长2.5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2.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46%,同比减少4.96万元,下降1.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3.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52%,同比增加57.41万元,增长39.30%。
资本性支出预算3.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09%,同比增加3.30万元,增长100.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6,77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4.75%,同比增加4305.23万元,增长174.40%。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2.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5%,同比增加59.63万元,增长44.7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5.0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11%,同比增加89.96万元,增长15.12%。
资本性支出(基础建设)预算55.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2%,同比减少658.30万元,下降92.20%。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预算5.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08%,减少21.05万元,下降80.22%。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2,735.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0.38%,同比增加2,735.00万元,增长100.00%。
对企业补助3,100.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76%,同比增加2,100.00万元,增长210.00%。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6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87.1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773.7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21.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100.3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86.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缴费按规定的标准计算。
4.行政单位离退休46.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福利费等。
5.事业单位离退休158.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离退休福利费等。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7.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算。
7.行政运行381.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减排专项支出1,00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根据《研究市公交公司处置有关问题的纪要》(钦政阅〔2021〕19号)“每年预算安排补贴资金由目前的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对我市中小学生、6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实施免费政策,对因执行政府指令的减免票措施减少和收入,公共财政予以补贴100万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广西城市交通的意见》(桂政发[2010]79号)、《关于印发钦州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钦政办[2012]182号),安排900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
9.公路建设5,020.7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项目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经费”、“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土地获取和审批风险补偿金”等项目支出。
10.公路运输管理146.9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1.船舶检验1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6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市渔船检验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1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6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10万元,项目支出560.18万元,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13.住房公积金312.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4.灾害风险防治20.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2024年农村公路灾害抢修补助资金”支出。
15.安全监管18.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是“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万元。
2.土地开发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局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8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6.84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84万元,比上年预算77.48万元增加6.36万元,同比增长8.2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相应增加运行费用,以及执法车辆残旧需要维修等。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7.00万元,同比减少5.48万元,下降43.9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和指导工作,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把过紧日子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76.84万元,同比增加11.84万元,增长18.2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76.84万元,同比增加11.84万元,增长18.22%。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局本级公务用车已在2021年报废,2023年年中新购置1台公务用车,2023年预算没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交通综合执法任务较重,负责日常路巡和治超等工作,车辆使用率高,但由于执法车辆残旧,车辆油耗大,维修费多。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行政运行97.82万元,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1.29%。其中局本级78.95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增长1.35%。市渔船检验站18.87万元,同比增加0.2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市渔船检验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324.71万元,同比减少6.20万元,下降1.8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二层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381.21万元,同比减少103.88万元,下降21.41%,其中:集中采购152.6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0.05%,同比增加12.25万元,增长8.72%;分散采购预算228.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9.95%,同比减少116.13万元,下降33.69%。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2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1.6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69.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21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渔船检验站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13辆(越野车8辆,小型普通客车5辆);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公务用车4辆(越野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务用车3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局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1辆,其中:局本级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钦州市渔船检验站所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0辆;钦州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公务用车0辆;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公务用车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24个,预算资金6,773.78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重点项目一:钦州市本级交通公共运营补助项目1,000.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证公交企业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出行,促进城市公交事业发展。
重点项目二:2024年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项目3,335.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履行《南宁至钦州公路 (南间至黎合江段 )改扩建工程PPP项目合同》,完成南宁至钦州公路(南间至黎合江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第2年可行性缺口补贴支付。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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