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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全面推进实现超标排放车辆闭环管理的通知》(桂交运管函〔2022〕3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0〕142号)、《钦州市生态环境局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钦环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新增钦州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6日)。本公示作为上报前公示,不作为备案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钦州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维修驾培科反映(联系人及电话:杨其友,0777-2188588;邮箱地址:qzsjtjysk@163.com。
附件:新增钦州市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名单
钦州市交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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