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码乘客扫码乘车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交办文函﹝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2月1日
钦交发〔2021〕16号(附件-转发文桂交办文函〔2021〕4号).pdf
钦交发〔2021〕16号(附件转发文桂交办文函〔2021〕4号的附件1、2、3-操作指南及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