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交公路规〔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监管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1〕20号)等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与根治欠薪有关工作,决定成立钦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满丽 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常务副组长:周祥海 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裴宇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思宁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赖军民 市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
褚乃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李慧玫 局建设科负责人
黄 栋 局计财科科长
潘 健 局法安科负责人
梁中峣 原市交通工程质监站站长
张成昌 原市公路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建设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祥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慧玫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方宝钦(兼专管员)、陈帅、朱磊,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建设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等“一金七制度”的监督管理。
二、加大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欠薪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未落实管理制度及欠薪问题的监管和惩戒。
三、指导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高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管理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每月底对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工高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公路和水运项目建设单位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及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调度汇总。
四、组织对全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开展季度督查、年度考核,并结合交通行业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活动,对制度落实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的情形纳入信用扣分。督办全市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并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推进落实社会欠薪举报、投诉案件首问负责制。
五、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新政策法规的公众知晓程度,同时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有效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顺利开展。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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