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了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采集与排查工作。为进一步开展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保障公路和路网畅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对照已排查的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分类逐项清理,于2020年12月17日前完成拆除或取缔相关非法设施工作,并完善相关警示、禁令、指示等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公示牌,公示设置、养护、审批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公示牌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拆杆撤卡一路畅通用户手册(见附见2)要求同步完成第二阶段(整治完成阶段) 的采集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12月16日前报送《XX县区关于开展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详见附件3)、XX县区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和《XX县区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详见附件5)至市公路管理处路政科,邮箱:LZK2856535@163.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曹涛,联系电话:0777-2103956。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4日